齐鲁银行8宗违法被罚297.5万 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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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1日讯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银罚决字〔2023〕10号)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齐鲁银行”,股票代码“601665”)存在以下违法行为类型:1.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商户管理规定;4.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5.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6.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7.未按规定使用格式条款;8.漏报金融消费者投诉数据。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齐鲁银行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63.78元,罚款2975000元。

同日公布的济银罚决字〔2023〕14号显示,葛萍(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葛萍罚款15000元。

济银罚决字〔2023〕14号显示,李振军(时任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金融部总经理)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违反商户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李振军警告,罚款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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